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同城互联网络租赁(2018-2020)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8-08-21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FSWY181CG41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同城互联网络租赁(2018-2020)
四、采购预算金额(元):7344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南海区已初步建成一个点面结合、测控一体、市区联网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体系,涉及发电、污水处理、印染、玻璃、陶瓷、皮革、电镀等重点监控行业,在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监督执法及排污收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企业现场端与环保部门平台端之间的数据交换。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于2006年按照《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佛山市污染源两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的通知》(佛府办〔2003〕213号)有关要求,开始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委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区分公司搭建,并在2008年完成优化改造,目前已构成一个市区互联互通、分片区管理、点对点、安全性较高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专用网络。
按照目前网络建设现状,拟继续租用现有的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有线网络同城互联电路,租赁期为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共28个月,采购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监控中心主光纤租赁、企业现场端网络通信电路租赁、网络搭建维护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等。其中现有监控中心主光纤(直纤接入)电路1条,现有企业现场端ADSL(铜缆接入)或光纤(FTTO接入)电路59条,现有企业现场端光纤(直纤接入)电路25条,新增企业现场端光纤(FTTO接入)电路2条。网络通信电路租赁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情况支付。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1、鉴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是由市环保部门统一要求搭建,不同运营商的网络是不能互联。如更换网络运营商后,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将无法与市自动监控网络直联,导致市环境监控平台、自动总量控制平台和国发软件等无法接收南海区自动监控数据,不能符合市环保部门有关要求。
2、如更换网络运营商,需重新搭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在重新搭建自动监控网络期间,会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中断,所有自动监控数据(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将无法上传,以致数据传输有效率不达标,严重影响南海区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和环保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3、如更换网络运营商,会导致重复投入建设,不符合实际。由于目前南海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基础设施(包括网络通讯主光纤、现场端有线链路、现场端通讯设备等)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如更换网络运营商,须重新搭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导致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重复投入,且重复投入费用较大,不符合实际。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区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2号(原南海大道112号)
九、本公示期限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止。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会议组织单位。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6291775
(二)会议组织单位: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