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2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SWY180CG87)进行采购,请已被邀请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 响应报价
响应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最高限价:¥451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响应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报价必须为唯一报价,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三、 会议组织单位及服务费
1.本项目会议组织单位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本项目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会议组织单位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不包含评审专家劳务费。
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向会议组织机构直接缴纳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
b.服务费付至:
收款人名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账 号:44501001040046775
3.中标人须向会议组织单位缴纳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 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fsweiyuan.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 响应地点及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14:30至15:00;请在此时间段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采购人不接受在此时间段以外递交的响应文件。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36877
(二)会议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邮箱:fsweiyuan@163.com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