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刑侦大队未知名尸体病理解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8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刑侦大队未知名尸体病理解剖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2003-134408-0017
二、 采购项目名称:刑侦大队未知名尸体病理解剖服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
四、 采购数量 :3年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 监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有效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供应商信息入库和本项目的登记,并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程序。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http://ggzy.foshan.gov.cn/jdjg/ztxxk/rkzy/)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3) 项目的登记流程:
(3.1)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陆”,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
(3.2)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
(3.3)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人等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4) 已在平台上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
(4.1)报名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4.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完成本项目登记的页面截图;
(4.3)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i.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ii.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6) 报名费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 44501001040046775 (注意与磋商保证金账号不同) |
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响应供应商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响应供应商委派代表无须参加开标会议,递交响应文件后即可离开,避免人群聚集,响应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委托授权书》原件。
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的磋商及二次(最后)报价环节调整如下:响应供应商不可在开标现场逗留,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室使用录音电话联系响应供应商代表,利用远程通话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及二次(最后)报价,响应供应商不需提供纸质报价,所有磋商内容及报价均在电话进行,磋商小组在评标室进行记录及确认,所有最后报价将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布。
根据《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工作方案》的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分中心要对到场的交易主体进行逐个体温测量,询问身体状况和近期旅行史、疑似病人接触史,形成登记台账。招标人(采购人、委托人)及投标人(供应商、竞拍人)办事人员进场需提交健康证明,详细说明身体情况,和近期旅行史、疑似病人接触史,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116/2020/20200204113036734246392/20200204113036734246392_1.html)。 请到现场解密的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健康证明。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投标人(供应商)后果自负。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访人员信息登记”功能于近日正式上线。所有来访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均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预约来访时间、近14天内是否有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身体状况等信息,为来访人员快速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详见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116/2020/20200219090545742117440/20200219090545742117440_1.html)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15时00分。
九、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307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3楼)。
十、 磋商时间:2020年3月31日15时00分。
十一、 磋商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评审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3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陈主任 | 联系电话:0757-86339931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
(二)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6号 | |
联系人:陈主任 | 联系电话:0757-86339931 |
邮 编:528000 | |
(三)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 |
联系人:潘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
传 真:0757-86230117 | 邮 编:528000 |
邮 箱:fsweiyuan@163.com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