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关系规范化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8-08-15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FSWY180CG69A
三、采购项目名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关系规范化项目
四、采购预算金额(元):345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响应国务院和广东省号召,解决长期存在于南海区企业环境保护市场化委托业务领域的法律关系不规范、业务合同不规范等影响市场秩序的关键性问题,理顺地方政府、行业组织、排污单位、治理服务机构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发展过程中的法律关系。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7月23日向社会公开招标,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只有“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与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的联合体”一家参与本项目响应。本项目于2018年8月2日因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失败。由于本项目任务重,时间紧,内容复杂,需要一个专业的、熟悉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情况的供应商开展工作。
南海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3A级非盈利环保民间组织,已成立运作二十三年,是南海区认定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采购服务的社会组织。主要为南海区新建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提供环保专业服务;为建成项目规范化提供服务;为排污企业制订和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组织提供服务。在行业组织、协调和监督方面有比较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是南海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长期合作的环保法律顾问公司,从事环保相关领域的法律质询服务。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作为环保产业协会的主管单位,多年来双方已形成高度协作、保密服从的合作模式。为此,采购人经研究决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与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的联合体
2.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8号楼2楼20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万达广场南E座十楼1002-1006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2日止。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会议组织单位。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38750
(二)会议组织单位: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