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第419期交易公告(物资类)
发布日期:2024-01-30
受委托,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公联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通过中拍平台举行网络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清单仅供参考,不作移交依据,看标的请提前预约并按时自行前往标的存放地查看)
一、意向竞买人须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盖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点击可下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A4一张);
5)授权委托书.doc(法定代表人签名);(点击可下载)
6)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A4一张);
7)已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8)竞买登记表.doc(一式3份,需盖公章)。 (点击可下载)
2、自然人需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盖指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A4一张);
2)已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农业银行借记卡或农业银行存折复印件,如未能成交则由我公司代办退款(1、2、3复印一张A4纸上);
4)竞买登记表.doc(一式3份,需盖指模);(点击可下载)
二、物资类竞买须知
⑴标的按现状拍卖,委托方、原产权单位、组织交易机构及拍卖人对其质量不作保证,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情况。
⑵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包括成交款、拍卖佣金和提货押金)。公告号1-14标的免收买受人拍卖佣金。
⑶买受人交齐全部价款后,即可与原产权单位联系标的交接事宜,交接标的的同时买受人需在原产权单位提供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上签字确认已完成提货,交接完后买受人负责对标的进行保管并承担标的丢失或损毁的责任。
⑷成交后,买受人须向组织交易机构交纳提货押金,并于规定提货限期(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内拆除及提取所有的标的物,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货完毕,且原产权单位无异议后,提货押金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⑸拆除交易标的所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所有的法律及经济责任,与委托方、原产权单位、组织交易机构及拍卖人无关。
⑹按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和拆除、提取交易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和支付。
⑺本次拍卖的标的仅限于价格认定明细表所列范围,未列入价格认定明细表的财产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但因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存放条件等),致使评估清单所列标的或有缺失、缺件或损毁现象的,委托方、原产权单位、组织交易机构及拍卖人不作担保,拍卖成交价不因标的缺失、缺件或损毁而变化。
三、参拍手续
1、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日下午5时前将保证金汇达如下账户(标的金额均为人民币,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灯湖支行
银行账号:44 504 001 040 012 311
保证金须以意向竞买人本人(本单位)名义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进账),进账单上注明用途为“保证金”。意向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只可参与对应标的竞买。
2、意向竞买人请于2024年2月4日下午5时前,携保证金进账单以及相关证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参与竞拍的,需提供农业银行借记卡或农业银行存折,如未能成交则由我公司代办退款。
4、办理参拍手续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大厅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757-81631275
网络拍卖平台网址:paimai.caa123.org.cn
微信公众号:nhgzlz
内容来源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