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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3-2024年自助办税终端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3-2024年自助办税终端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7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30WY2CG3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3-2024年自助办税终端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采购标的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服务期

包组一

63台,包括税务一体化办税终端(发售版)、税务一体化办税终端(代开版)、发票领用终端(两路)、发票代开终端(两路)和智能综合办税终端等综合业务功能机型

125.3万元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包组二

15台,包括发票领用自助终端、发票代开自助终端等专项业务功能机型

23.34万元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1.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2、其他:本项目为两个包组,响应供应商可同时响应多个包组,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组,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若响应供应商在包组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则不参与包组二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有包组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注: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中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4)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6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7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4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1栋2楼209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3年67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4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1栋2楼2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或将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fsweiyuan@163.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

1.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点击下载

1.2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灯湖西路31号

联系方式:0757-86316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方式:0757-86230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6230148

 

 附件下载: (挂网稿)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3-2024年自助办税终端租赁服务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