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饭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9
项目概况
饭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WY211CG91
项目名称:饭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33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饭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1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 标的名称 | 本包组预算 | 中标家数 | 服务期 |
包组1 | 肉类(含生鲜肉、冻肉类)、蔬菜、早餐半成品、米粉面类、辅料类、粮油类等食材供货配送服务 | 2800000.00 | 1家 | 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年 |
包组2 | 奶制品类供货配送服务 | 180000.00 | 1家 | |
包组3 | 水果类供货配送服务 | 320000.00 | 1家 |
本项目分为3个包组,投标人可同时参投多个包组,但只允许中标1个包组,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在之前的包组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能再参与往下包组的评审,以此类推。投标人须对所选包组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本项目包组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包组2和包组3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要求除注明外适用于所有包组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1和包组2)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2021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或将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fsweiyuan@163.com邮箱 获取采购文件:
1) 招标文件费用(150元)汇款底单复印件;
2) 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详见附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招标文件费用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获取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 44501001040046775 (注意与保证金账号不同)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桂城南海大道北9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6230148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