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30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SWY211CG16
二、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 需处理炉渣量 | 外售底价 (最低单价限价) | 处理权有效期 |
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 | 约人民币1091万元/年 | 约36.5万吨/年(炉渣已经通过磁选粗选部分金属) | 人民币29.88元/吨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 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曾承接过或者正在运营年处理量不少于12万吨的炉渣处理或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合同委托方/甲方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如合同不能反映年处理量的,需另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①被责令停业;②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且在处罚期内;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下载
六、投标时间自2021年7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2021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止。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主楼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主楼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其支付方式及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下午17:00时前,将招标项目保证金由投标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之一的方式)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保证金金额为6546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
(特别说明:本项目无须报名,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企业采购保证金退付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须另外单独提交,其为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的必须资料,由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定办理退款。)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纳金额、交纳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缴纳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3)本项目名称简称:炉渣外售
收款(人)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450400104001238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桂城支行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止。
十二、 采购过程如出现异常情况,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暂停或者中止该采购项目。
十三、 联系事项: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8号 | |
联系人:谭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6220862 |
传 真:/ | 邮 编:528000 |
(二)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 |
联系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
传 真:/ | 邮 编:528000 |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