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1-2022年自助办税终端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1-2022年自助办税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1(NH)XS00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1-2022年自助办税终端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6938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2021-2022年自助办税终端租赁服务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包组一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1541400元,租赁机型包括税务一体化办税终端(发售版)、税务一体化办税终端(代开版)、发票领用终端(两路)、发票代开终端(两路)、智能综合办税终端等综合业务功能机型;包组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427980元,租赁机型包括发票领用终端、发票代开终端、一体化自助办税终端等专项业务功能机型。详见采购文件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本项目为两个包组,响应供应商可同时响应多个包组,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组,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若响应供应商在包组一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后,则不参与包组二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有包组均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2楼,响应供应商在大堂等候)。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年6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供应商信息入库和本项目的登记,并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程序。
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http://ggzy.foshan.gov.cn/jdjg/ztxxk/rkzy/)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项目的登记流程:
3.1.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
3.2.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
3.3.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人等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4.已在平台上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完成本项目登记的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903)或将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fsweiyuan@163.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电子Word版)。
(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适用于所有包组)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标的名称:自助办税终端租赁服务
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灯湖西路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6230148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