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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平洲大德路11号办公区修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25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平洲大德路11号办公区修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WY210CG3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平洲大德路11号办公区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69725.36

最高限价(如有):1769725.3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平洲大德路11号办公区修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平洲大德路11号办公区修缮,建设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大德路11号,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年4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   凭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或将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fsweiyuan@163.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

1.1. 报名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1.2. 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点击下载)

1.3.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44501001040046775

(注意与磋商保证金账号不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灯湖西路31号   

联系方式:0757-86282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方式:0757-86230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757-86230148

附件.rar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