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表刘经济社下水道及周边道路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各投标人:
联表刘经济社下水道及周边道路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划拨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联表刘经济社下水道及周边道路提升项目施工投标。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联表社区居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
二、工程名称:联表刘经济社下水道及周边道路提升项目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联表村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项目概况:
4.1本项目位于联表刘经济社,包含但不限于下水道提升及周边道路提升两大部分。
下水道提升,为解决村庄地势较低而连年饱受涝灾的问题,需要采用潜水泵加压将雨水推送至远处河道。为实现加压推送雨水目的,需要对现有管道进行清淤处理,更换与外部市政雨污管相接的拍门,新建41m×3.5m×3m钢筋砼蓄水池收集雨水,水池一端通过DN1200刚性防水套管接旧排水管,以接纳外部雨水,另一端通过DN800柔性防水套管接新排水管,以排出雨水。水池排水出口处通过耦合式装置安装3台(两用一备)90kw潜水泵,将雨水通过约346米长DN600镀锌钢管推送至最高点,然后铺设长约310米DN1000钢筋混凝土管将雨水接往外部河涌。此外,为降低杂物对排水稳定性、安全性的影响,水池排水管接入口处加装18目不锈钢过滤网。同时,为保障设备后期使用、维护便利性,蓄水池开设3m×1.5m及2m×1m共2个检修口,采用6mm厚钢板覆盖,单侧开合,钢板安装手环;检修口均安装爬梯,以供人工检修维护;加设3K×2K×3P彩钢板控制室覆盖检修口。
周边道路提升,位于刘村大塘,需要改造提升环塘道路、护栏及树池。环塘道路铺砌混凝土铺装面积约3624㎡;拆除旧栏杆约384.3m,新建不锈钢+钢筋混凝土柱子栏杆约200.2m;拆除原有树池49个,新建特色树池37个,改种凤凰木37株。
4.2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436926.41 元
4.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4.4施工工期:计划建设工期:150天,工期始计时间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节假日等因素而延长)。
五、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7.3.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7.3.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7.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6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7.6.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
八、购买招标文件
1、请于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并获取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1报名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2.2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报名费:人民币500.00元整,报名费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报名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 44501001040046775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fsweiyuan.com)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1年01月27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资料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联表社区居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4、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联表社区居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联表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 联系人:关先生
招标代理: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7-86230148 邮箱:fsweiyuan@163.com
2021年01月19日